各二级学院,相关部门:
根据《关于开展2026年度学生搬迁相关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就滨湖校区学生搬迁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搬迁对象
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、外国语学院、经济与管理学院(科技商学院)、数学与统计学院、低空技术与工程学院、物理与材料工程学院、集成电路学院、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、人工智能学院、美术与设计学院、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、未来教师学院(教育科学学院)和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4个学院2023级全日制本科学生。
二、搬迁时间与具体要求
(一)自主搬迁阶段
1.时间:7月5日至7月10日。
2.具体要求
(1)自主搬迁学生须提前向所在学院完成自主搬迁备案,提前整理打包个人所有行李物品,搬迁过程中妥善保管贵重财物,注意出行和搬运行李的人身安全,自觉遵守校园管理各项要求。
(2)各相关学院要安排专人对接本学院自主搬迁学生,及时掌握学生搬迁进度和将自主搬迁人数7月1日下午下班前向后勤处备案(本着节约原则,方便车辆调度),以便协调解决自主搬迁过程中遇到的问题。
(3)自主搬迁车辆须提前向保卫处报备车辆信息,进入校区后服从保卫处的通行、停车引导,在指定区域装卸行李,不得随意停靠占用消防通道、主干道,避免影响校园正常通行秩序。
(二)集中搬迁阶段
1.搬迁时间:7月8日至7月10日,详见附件1。
2.具体要求
(1)参与集中搬迁的学生须严格按照所在学院分配的对应时间段,提前整理打包好全部个人行李物品,并在醒目位置标注本人姓名、学院等关键信息,避免出现错拿混放的情况。
(2)请学生提前到达指定集合点等候乘车,全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调度引导,不迟到、不拥挤,按序乘车,不违规占用车辆运载空间。
(3)搬迁过程中请注意人身与财产安全,手机、身份证、银行卡等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妥善保管,若遇行李遗失、身体不适等突发情况,请第一时间联系现场工作人员协调处理。
(4)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按照安排参与集中搬迁的学生,须提前1天向所在学院辅导员履行请假报备手续,调整为自主搬迁,未报备且不按要求参与搬迁的,由本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。
(5)所有参与搬迁人员须自觉维护校园环境与公共秩序,不随意丢弃打包杂物,不占用主干道、消防通道停靠聚集,共同保障搬迁工作平稳有序推进。
(6)请各相关学院指派一名联络员,负责统计搬迁意向统计表和具体对接跨校区搬迁工作;各相关学院须于2026年7月1日下午下班前将搬迁意向统计表报送后勤处备案(本着节约原则,将以各学院搬迁意向统计表为依据统一协调派车,详见附件2:2026年度跨校区搬迁意向统计表)。
三、其他事项
(一)各相关学院在滨湖校区学生宿舍物品清理和搬迁后,须以宿舍为单位将宿舍钥匙统一交至所在楼栋物业服务中心;
(二)学校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分配学生宿舍,各相关学院须指派专人根据学生宿舍分配表至物业服务中心(锦绣校区竹园食堂北侧)领取钥匙。
(三)搬迁期间,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集中搬迁时间的,学校将第一时间通知各相关学院。
特此通知。
后勤处(基建办)
2026年6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