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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请2025年暑期留校事宜的通知

  • 发布时间:2025年06月23日 15:49

  • 编辑:叶纯亮  核稿:吴晗  终审: 李建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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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二级学院:

为保障2025年暑期留校工作有序开展,根据学院工作安排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留校申请范围

1.参加由学院或学院组织的学科竞赛、科研实验等项目,确需留校的;

2.参加行知学堂等社会实践项目,必须留校的;

3.2022级学生因考研需要,能服从学院假期统一管理的。

除以上三点外,原则上不接受其他留校申请。

二、办理程序

1.暑假期间,学生宿舍设施需要维护,学生非必要不留校。申请留校住宿的学生需填写《合肥师范学院2025年暑假留校住宿申请汇总表》(见附件),秉持“谁审批谁负责”的原则,需经本学院领导审批同意,并签字、盖章,同时向学生工作处/研究生处盖章备案。(相关职能部门因暑期工作需要确需学生留校的,填写汇总表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提交学生所在学院审批,由各二级学院统一汇总报学生处/研究生处盖章备案。)

2.6月30日下午4: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《合肥师范学院2025年暑假留校住宿申请汇总表》(见附件)交至后勤处(基建办)监督管理二科(锦绣校区行知楼611室)备案,个人申请表学院留存。同时,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932156123@qq.com。

三、其他事项

(一)留校手续的办理,只接受学生所在各二级学院指定的负责人进行汇总和备案,不接受任何学生个人名义留宿申请。未办理假期留校住宿手续的同学,假期内原则上不得进入公寓区、不再安排入住。

(二)后勤处将根据各二级学院经学生处/研究生处备案后提交的《合肥师范学院2025年暑假留校住宿申请汇总表》,对学生住宿进行统一安排和管理(滨湖校区留宿学生均安排在锦绣校区)。学生申请留校时间到期,须将个人用品及时搬离宿舍并将宿舍钥匙交到物业服务中心。

(三)留校住宿的同学需认真遵守相关管理规定,保持室内卫生,节约用水用电,按时交纳电费;禁止在宿舍内使用明火、吸烟饮酒、使用违章电器、夜不归宿、私调宿舍、留宿外来人员、在宿舍区内饲养宠物等。一经发现上述违规行为,将按照《合肥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》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,并责令当事人搬离宿舍。

(四)暑假期间因不可抗因素需调整宿舍的,留校住宿同学应积极配合。

(五)假期留校学生所在学院分管领导及辅导员/导师/事项负责人,在学生留校期间务必保持手机畅通。

联系人:汪老师/许老师;联系电话:0551-63814816

后勤处(基建办) 学生处 研究生处

2025年 6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