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:
为保障2025年暑期留校工作有序开展,根据学院工作安排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留校申请范围
1.参加由学院或学院组织的学科竞赛、科研实验等项目,确需留校的;
2.参加行知学堂等社会实践项目,必须留校的;
3.2022级学生因考研需要,能服从学院假期统一管理的。
除以上三点外,原则上不接受其他留校申请。
二、办理程序
1.暑假期间,学生宿舍设施需要维护,学生非必要不留校。申请留校住宿的学生需填写《合肥师范学院2025年暑假留校住宿申请汇总表》(见附件),秉持“谁审批谁负责”的原则,需经本学院领导审批同意,并签字、盖章,同时向学生工作处/研究生处盖章备案。(相关职能部门因暑期工作需要确需学生留校的,填写汇总表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提交学生所在学院审批,由各二级学院统一汇总报学生处/研究生处盖章备案。)
2.6月30日下午4: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《合肥师范学院2025年暑假留校住宿申请汇总表》(见附件)交至后勤处(基建办)监督管理二科(锦绣校区行知楼611室)备案,个人申请表学院留存。同时,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932156123@qq.com。
三、其他事项
(一)留校手续的办理,只接受学生所在各二级学院指定的负责人进行汇总和备案,不接受任何学生个人名义留宿申请。未办理假期留校住宿手续的同学,假期内原则上不得进入公寓区、不再安排入住。
(二)后勤处将根据各二级学院经学生处/研究生处备案后提交的《合肥师范学院2025年暑假留校住宿申请汇总表》,对学生住宿进行统一安排和管理(滨湖校区留宿学生均安排在锦绣校区)。学生申请留校时间到期,须将个人用品及时搬离宿舍并将宿舍钥匙交到物业服务中心。
(三)留校住宿的同学需认真遵守相关管理规定,保持室内卫生,节约用水用电,按时交纳电费;禁止在宿舍内使用明火、吸烟饮酒、使用违章电器、夜不归宿、私调宿舍、留宿外来人员、在宿舍区内饲养宠物等。一经发现上述违规行为,将按照《合肥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》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,并责令当事人搬离宿舍。
(四)暑假期间因不可抗因素需调整宿舍的,留校住宿同学应积极配合。
(五)假期留校学生所在学院分管领导及辅导员/导师/事项负责人,在学生留校期间务必保持手机畅通。
联系人:汪老师/许老师;联系电话:0551-63814816
后勤处(基建办) 学生处 研究生处
2025年 6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