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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成立学院食品安全工作领导组的通知

  • 发布时间:2022年05月06日 10:35

  • 编辑:孟祥山  核稿:李建礼  终审:李建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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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单位、部门 :

为切实加强学院食品安全管理,规范校园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经营行为,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,确保学院食品质量安全卫生,价格稳定。根据 《安徽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指南(试行)》精神,经研究决定, 成立合肥师范学院食品安全工作领导组,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具体如下:

一、组织机构

学院食品安全工作领导组在院长统一领导下,加强学院食品安全日常监管,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,确保食品安全各项措施有效落实, 形成良好工作机制,切实提高学院食品安全管理能力。

组 长 : 方东玲  院 长

副组长: 华银峰 副院长

成 员 :党政办公室、工会、团委、人事处、学生工作(部 )处、后勤处 (基建办)、保卫处 (部 )、资产管理处 (招标办)、信息化管理处主要负责人及各二级学院书记。

食品安全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后勤处(基建办)。

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、单位不定期对学院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导, 组织开展座谈和满意度调查,收集了解师生意见建议, 搭建沟通常态交流平台。

二、领导组工作职责

(一) 按照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《安徽省高等院校餐饮行业准入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法律和文件要求,建立健全学院食品安全管理制度,明确、细化食品安全管理职责,制定预防食品安全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。

(二) 认真履行职责,维护师生利益,代表全院广大师生参与食堂民主管理,对食堂饭菜卫生、品种、质量等进行检查和监督,建立健全学院制止餐饮浪费管理长效机制,引导师生牢固树立勤俭节约意识。

(三)负责对食堂、超市及其他商业网点食品原料采购监督,适时进行市场需求调研,公布市场行情和所售食品价格。市场物价及食堂用工成本波动较大时,适时使用物价平抑基金。

(四) 监督检查食堂 、超市及其他商业网点环境卫生、员工个人卫生,以及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,促进在校服务企业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。监督检查服务企业在校经营状况,督促其认真履行合约。

(五)加强食堂、超市及其他商业网点与师生双向信息沟通,广泛听取和收集师生对在校服务企业合理化意见和建议,监督其不断改进和提高工作效能。

(六) 定期召开学院食品安全管理会议,研究部署学院食品安全管理工作,督促在校服务企业强化服务职能,积极改善学院食堂、超市及其他商业网点的软硬件条件。

学院食品安全工作领导组致力于服务全院师生,参与学院食品安全管理, 着力提高食堂、超市及其他商业网点服务水平和食品质量, 营造良好食品安全环境,确保学院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平稳有序 。

特此通知。

合肥师范学院

2024 年 1 月 29